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式启动后,人员将进入社会化管理,前期工作要求每个参保人员信息准确,如信息有误,将会为以后的养老待遇,带来非常大的麻烦。希望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此次前期信息核实工作。
(一)核实人员范围:
全部在职职工(原固定编制、学校聘用制、助理制、专职博士后、年薪制)、原固定编制退休职工。
(二)核查项目:
在职、退休人员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出生日期、参工日期、退休时间等。
1、姓名、身份证号码,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号码为准。
2、出生日期、参工日期,以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认定的为准。
3、退休时间,以退休批文为准,2014年10月领取退休待遇的人员退休时间统一为2014年9月。
4、此次核实范围不包含2014年10月1日之前死亡人员。2014年10月1日(含10月1日)之后离校、死亡人员的基础信息均要核实。
(三)核查方式:
学院各位老师可至各系办公室,在所发表格中进行核对,如有疑问请及时反映。
(四)说明:
1、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必须以有效身份证为准,如有不符,请职工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到人事科、工资科更改。
2、如需进行人事档案查阅,由学院纪委统一安排,当事人不能查询。
附:人事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
社保科王彦新85401101
人事科李洪儒85405916
工资科李坤85407076
档案室张珊珊85467910
化工学院
2017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