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学院资讯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2014-2015年春季学期化工学院研究生助教招聘启事

发布时间 :2015年02月26日      阅读量:

一、招聘条件

本次招聘岗位原则上面向在校全日制非在职2、3年级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。满足以上条件的研究生,在征得导师同意且获得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颁发的《研究生助教培训合格证》后,均可参加本次招聘。(第七期研究生培训合格名单请参见教务处网站公示)

二、招聘岗位情况

课程详细信息,请参见《2014-2015年春季学期化工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招聘表》(附件1)。聘期根据具体课程设置决定,已担任过助教工作且表现出色者可优先续聘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1. 报名时间:2月28日起至3月6日中午12:00

2. 报名程序:

(1)应聘研究生下载并填写《welcome菠菜导航网研究生助教申请表》(附件2)

(2)导师签字确认

(3)将表格提交到所申请课程的开设教务办公室。

(4)凡有意愿同时兼任研究生助教主管(负责该学院研究生助教津贴发放、研究生助教管理)的同学,请在申请表中注明。

3.报名原则:应聘研究生根据个人志趣、专业特点、学术专长选择课程,填写申请表,每人最多可申请2个课程岗位(但最终只能担任一个助教岗位,如两个都录取,请主动告知教务老师)。

4. 审核方式:开课学院组织课程主讲教师根据课程的具体要求,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或面试。

5. 上岗资格:持有培训合格证书且通过审查或面试的申请者方可上岗。

四、岗位资助

研究生助教在课程主讲教师指导下完成分派的每周不少于5(A类岗位)或10学时(B类岗位)的本科助教工作,学校对研究生助教提供公共基础课岗位津贴。每种岗位均是每年两聘,每个聘期工作时间为一个学期。A类岗位每周工作不少于10学时,月薪1600元;B类岗位每周工作不少于5学时的,月薪800元。研究生助教主管无额外的津贴补助,但表现优秀者可优先延聘及评奖评优。

化工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:85406042(刘老师)、85998968(郎老师、王老师)、85998969(章老师、黎老师)

教务办公室

2015.2.26




上一条:关于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纳税申报的通知
下一条:我院组织开展2014-2015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工作检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