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

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“五一”安全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 :2020年04月28日      阅读量:

院内各单位:

为确保“五一”期间院内安全工作以及维持院内正常秩序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重点检查安全隐患部位,如水管、电路、化学试剂及危险品的存放、房屋漏雨等。

二、检查门、窗是否完好,有无损坏?如有损坏,请及时报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予以维修。

三、在“五一”期间进行实验的实验室务必注意安全,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。

四、各实验室要加强对现金、票证、物资、设备、贵重物品(笔记本、手机等)的管理,离开实验室必须锁门,不得存放现金过夜,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。

五、各实验室、教研室、课题组在“五一”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联系。

六、加强实验室管理,责任明确到人,禁止在实验室、办公室等场所私拉乱接及使用违章电器;禁止设备在工作状态时,实验室人员擅离职守。

七、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、气体钢瓶的管理,禁止在实验室、办公室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,及时处理实验废弃物、废液,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品和硬纸板、木箱、泡沫塑料等可燃物混合堆放。

八、检查实验室内消防设施、器材,保证设施、器材的完好,检查灭火器的有效使用期,并及时更换。

九、检查有无封堵、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、遮挡安全出口情况。

十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本实验室负有防火安全责任,对不利于安全的情况和行为,有责任及时发现、纠正或制止。

十一、疫情期间,请各实验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口罩,尽量避免人员聚集。

十二、各实验室在装修施工前,施工队必须在施工进场前到保卫处签订《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》,方可进场施工。

实验室在消防及安全检查中(自查)发现的问题,应立即予以解决。若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报校保卫处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由学校统一协调解决。

学院值班电话:85405222

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安全值班电话:85405149 85405919 85401207

13880890545(赵老师)13880916871(何老师)

保卫处值班室电话:

85460110(望江校区24小时110求助报警电话)

85501098(华西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)

85996110(江安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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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4月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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